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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办法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 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市国资委《关于深化所属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考核正确导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核心,通过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最终完成,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增强管控力和执行力。 (二)坚持按照职责考核。以目标管理为重点,根据员工各自岗位职责,紧紧抓住关键绩效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真正体现“按劳激励、多劳多得;鞭策后进、激励先进”。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办法和程序公开,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条 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向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外派,在派驻企业或部门担任主要职务(包括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监事、财务机构负责人等),依法履行对派驻企业的管理和监管职责的人员。所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外派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设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 设立绩效考核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由领导小组从各部门抽取若干名人员进入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办公室具体事务工作。 第三章 考核的内容与程序 第六条 考核指标、要素及权重 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指标、共性指标及加分指标三个方面。工作绩效指标按工作岗位职能设立考核内容、分值及权重;共性指标及加分指标分别设立考核内容、分值及权重(附件1)。 (一)工作业绩指标 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率:根据年初对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人,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外派人员全年任务数一般为12个左右,每月至少分解1个任务,进行考核。 (二)共性指标: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廉政表现。 1.工作能力指被考核人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计划、决策和执行能力等; 2.工作态度指被考核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服务意识、进取心、责任心、纪律性等。 3.廉政表现,包括履行公司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三)加分指标:指在工作计划外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或其它临时性紧急工作任务,员工因承担额外工作加大了工作,或工作效果对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可予以加分的奖励。 第七条 考核程序、规则、标准 (一)工作业绩指标考核 1.个人工作计划完成率考核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审核,考核结果按完成率确定得分。具体计算公式: 考核得分=设定分数×月度工作计划完成率 2.根据履职表现,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管理和监管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附件2),考核办公室于次月3日前收齐上月评分表。 (二)共性指标考核 根据实际表现,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共性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附件3),考核办公室于次月3号前收齐上月评分表。 (三)加分指标考核 被考核人每月末按要求填写《加分指标考核申请表》(附 件4),由派驻企业负责人考评,呈公司分管领导考评后,于 次月2号前交考核办公室,由考核办公室统一呈交董事长考评。加分指标最高评分为5分,并按考核权重比计算最终得分。 (四)考核得分的计算 1.统计管理及监管指标、共性指标考核得分时,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考核权重计算考核得分。 2.三项考核指标得分累计为月度绩效考核最终得分。公司考核办公室在次月5号前完成上月考核统计工作。具体计算公式: 0分≤综合考核得分=工作业绩指标得分+共性指标得分+加分指标得分≤100分 第八条 考核办公室初审核定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附件5)。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九条 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升职、加薪、降职、降薪、内部调动、培训学习安排等挂钩。 第十条 按照《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方案》,各岗位级别月度绩效工资是限高值,个人月度绩效工资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计算公式: 个人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综合考核得分/100 分×月度绩效工资限高值 第十一条 未经同意,员工不按规定参加绩效考核的,当月绩效工资为0。 第十二条 员工休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并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休假手续和安排好工作的,月度绩效工资中工作业绩得分绩效按个人实际参与任务及完成情况计发,共性指标得分绩效按考核结果正常计发。 第十三条 员工休病假、事假,能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安排好工作的,月度绩效工资中的工作业绩得分绩效按个人实际参与任务及完成情况计发,共性指标得分绩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十四条 旷工处罚。旷工以半天为单位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半天共性指标得分绩效,以此类推。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取消其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处罚。迟到、早退按月累计,迟到、早退5-10次扣员工2天绩效工资,11-20次扣员工5天绩效工资,21次以上扣员工10天绩效工资;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0分钟扣员工2天绩效工资,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20分钟扣员工5天绩效工资,150分钟以上扣员工10天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入职不满1个月的,月度绩效工资其中工作业绩指标绩效为0;共性指标得分绩效入职不满半个月按半个月计发,满半个月按一个月计发。 第十七条 员工中途离职或被解雇的,月度绩效工资中的工作业绩得分绩效按个人实际参与任务及完成情况计发,共性指标得分绩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十八条 个人月度绩效考核作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占年度绩效考核一定的权重。 第五章 信息反馈 第十九条 绩效考核面谈。外派人员主要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面谈。面谈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第二十条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公示期内直接向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诉。经考核办公室核实情况属实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评调整考核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经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员讨论后,经董事会审议并报上级审核后施行。 |